北京要账公司催收债务要观察债务人对症下药,知己知被,百战不殆。在讨债过程中,必须对债务人有所了解,以便对症下药。
A、强调争议型。这种人总是以争议为借口,企图有理三扁担,无理扁担三,我不付款有理由,你要讨债得先解决某个同题等等,对于这种情况,要通过摆事实,讲道理,分清是非,予以解央。若协商不成,则要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。总的原则要抓紧时间,避免夜长梦多,损失扩大。
B、无力偿还型,造成无力偿还的原因很多,有主观的,如经营管理不普,经营央策失误,挥霍浪费等等;有客观的,如市场发生变化,国家政策影响等。这种债务人对债务的态度可分两类:积极型和清板型。对于积极型债务人,要帮助支持其发展生产,增强还债能力;对于消极型债务人,应施加压力,尽快采用法律手段.
C、故意拖欠型,这类债务人通常有四种表现;一是答应偿还,但到期变卦;二是装出一副“穷相”,声称无力偿还;三是强词夺理,造成一种不但不应履行义务,反而蒙受损失的假相,四是躲藏逃避。故意拖欠型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故意不给,对待他们,一方面造成一种震慑力,另一方面请求国家强力制裁。
D、存心赖帐型。根据赖账人产生赖账心理的时间可分为三种;一是一开始就准备赖;二是在合同履行中借机赖;三是根据讨债者情况赖。对于这类债务人一定不要手软,要收集必要的证据,不给债务人可乘之机,同时报请国家机关处理.
E、存心诈骗型.这种人完全是以诈骗财物为目的,其手法大致有三种:一是盗用法人名义或是成立“皮包公司”,签订假合同,二是利用合同纠纷等合法手段;三是以购买紧缺物品等手段.对于这类债务人要长期催讨,穷追不舍,
在实际讨债中,债务人的心理和境况是复杂的,因此,明察秋毫,细寻端倪,据理力争,巧讨强催双管齐下